詐欺罪最重原來可以判 10 年?所有刑法詐欺構成要件、流程、追訴期,台中律師幫你一次統整!

盛惠法律-刑法詐欺文章首圖

阿土伯說:「律師,詐騙集團冒稱檢察官,說我涉及竊盜集團案件,要求我提供帳戶作擔保,我畢生的積蓄全部被騙光了!」

網路世界無國界,詐騙訊息充斥各個社群平台,甚至盜用許多認帳號行騙,而且手法推陳出新,不斷有無辜百姓落入陷阱,然而,盜領 ATM 帳戶存款,算不算是詐欺罪呢?到底什麼樣的態樣或行為,會構成刑法上詐欺罪?

刑法第 339 條 規定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白話言之,行為人想要取得不屬於自己的財物,不是用偷的,也不是用搶的,而是說了一個謊欺騙受害者,讓受害者陷入錯誤將財產予以交付,就是詐欺罪的構成要件!

(延伸閱讀:原本雙方承諾答應好的事情,事後反悔,就可提告詐欺罪?

以下逐列個別要件:

1.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
行為人想要取得不屬於自己的財物,如果行為人沒有「想要」騙他人錢財,就不構成詐欺罪。

2.施以詐術
說了一個謊讓人陷入錯誤,如果這個謊言不足以讓被害人陷入錯誤,也就是這個謊話被害人不相信,也無法構成該要件。

3.交付被害人或第三人之財物
如果交付的財物本來就是行為人的,則不符合該條要件。

二、詐欺行為的態樣

隨著被詐騙對象不同,刑法上將詐欺罪分類為:

1. 普通詐欺罪

如實例中詐騙集團詐稱是檢察官,使被害人誤以為要提供帳戶作擔保而交付財物。

根據刑法第 339 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2. 收費設備詐欺罪

收費設備例如自動販賣機、售票機、儲值機等,應該是要付出對價關係譬如投入錢幣取得販賣機飲料,卻用「不正方法」譬如投入假幣、遊戲代幣等,欺騙「販賣機」而取得飲料。

根據刑法第 339-1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3. 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

例如自動櫃員機 ATM,行為人竊取他人的提款卡並插入 ATM,使得 ATM 誤以為是有權持有提款卡之人進行提領,欺騙 ATM 而取得財物。

根據刑法第 339-2 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4. 電腦設備詐欺罪

店員將老闆所有之科學麵,在沒有付款的情況下過刷條碼,製造已付款完畢之假象,進而免費取得該科學麵。

根據刑法第 339-3 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,製作財產權之得喪、變更紀錄,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※刑法第 339-1 條、339-2 條及339-3 條,所謂「不正方法」,除包含強暴、脅迫、詐欺、竊盜、侵占等,尚包括向無特殊信賴關係之他人租用、購買或施用詐術取得帳戶使用。

5. 加重詐欺罪

是指行為人犯普通詐欺罪時有以下的態樣時,加重刑責:

  1. 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。(例如:如阿土伯被冒稱檢察官的人欺騙。)
  2. 三人以上共同犯之。
  3. 以廣播電視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,對公眾散布而犯之。(例如:電話詐騙、網路詐騙等。)
  4. 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、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。

根據刑法第 339-4 條規定,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:

6. 準詐欺罪

利用未成年者或智能障礙者之無辨識能力,使該人交付自己或第三人之財物。

根據刑法 341 條規定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,或乘人精神障礙、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,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
三、被他人詐欺了,該如何是好?

1. 報警,請警察依法凍結帳戶

詐欺犯罪喜歡利用人頭帳戶,並在騙取金錢後隨即領出,所以如果能在第一時間內凍結帳戶,將可避免「遲來的正義」之憾事發生。

2. 委請律師提出告訴

一旦財物遭人詐騙,是否必定構成詐欺罪?答案是不必然的,因為詐欺罪有其法律上構成要件,如果行為人舉證其中之一要件不符合,就有可能不構成犯罪行為,所以不得不謹慎為之。

3.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

刑事偵查程序後經檢察官起訴,就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請求賠償損害。如果未提起,法官是不會主動判給你的喔!

4. 與被告協商和解

刑事案件上,法官會審酌是否與被害人和解認定是否犯後態度良好,進而影響量刑,一般人會考量被告名下有沒有財產,如果能提出合理的賠償金額進行和解,也能及時回復損害。

四、詐欺罪的追訴期為何?

首先,不管是哪一種態樣詐欺罪,都不是告訴乃論,不需擔心會有 6 個月未提告而喪失權利的問題,但仍有追訴期之期間必須遵守,如未於追訴期內起訴則追訴權消滅。

法條罪名最重本刑追訴期
刑法第 339 條普通詐欺罪5年20年
刑法第 339-1 條收費設備詐欺罪1年10年
刑法第 339-2 條自動付款設備詐欺罪3年20年
刑法第 339-3 條電腦設備詐欺罪7年20年
刑法第 339-4 條加重詐欺罪7年20年
刑法第 341 條準詐欺罪5年20年

五、詐欺罪可以判到十年?

從上開整理的各個詐欺罪的最重本刑,詐欺罪似乎沒有辦法判到 10 年,然而,不要小看詐騙集團騙取被害者的能力,他們可都是幾百個甚至幾千個人在騙,一罪一罰,累積起來是可以判到幾百年的,但是,最後法官仍會裁一個合併執行刑之年度,10 年上下甚至超過 10 年都是有可能的,所以千萬不要以為詐騙集團很好賺,可能會付出大半輩子的生命在監獄裡度過的。

延伸閱讀